转发:教务部关于2016学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2016学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二)课程申报流程
1、一般通识课程申报流程
①填写《通识教育一般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②登录教务系统申报课程(网上申请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操作步骤参见附 件3);③在教务系统打印《通识教育课程开课申请表》(纸质版)。
特别注意:新申报及过往已开设过的一般通识课程均需要提交开课申请表和教学大纲。
2、核心通识课程申报流程
①参见附件2的具体说明组织材料报送通识教育部;②待通识教育部审批并确定其课程类别后再登录教务系统申报(网上申请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操作步骤参见附件3)。
已立项的核心通识课程计划在2016学年春季学期开课的教师请把课程信息汇总至所在院系后报通识教育部,待通识教育部统筹安排并通知后任课教师再登录教务系统申报。
(三)课程审批
1、请各院系于2016年12月9日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通识教育课程的初步审批工作。
2、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通识教育课程(含核心通识课程和一般通识课程)进行遴选和审批。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一般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教务管理科(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李美华,联系电话:84112349。
(二)核心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通识教育部(南校园东北区305栋);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黄琳、龙莉,联系电话:84110563、84110561。
附件: 1. 通识教育一般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2.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说明
3. 网上申请开设通识教育课程操作步骤
4. 上课时段设置一览表

